爭議金屬來源排除
徹底遵守RBA行動規範及不使用爭議金屬
千住金屬集團(千住金屬工業株式會社及旗下各關係企業)身為RBA(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、舊EICC)(注1)會員的一員我們將遵守下列事項。
1. 千住金屬集團尊重RBA所訂定的行為準則。
2. 千住金屬集團贊同RMI(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、舊CFSI)(注2)主張,要求所有錫(Sn)合金的供應商及精煉所參與RMI 的RMAP (Responsible Minerals Assurance Process、舊CFS計畫) 認證。
3. 千住金屬集團根據美國多德-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1502條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,縮寫:SEC)的最終條款(注3)、並且遵循歐盟衝突礦產規則(注4)。為提供符合各式法規的非爭議金屬原料、將對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周邊各國及歐盟所制定之CAHRAs名單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準則ANNEX II為基準進行盡職調查。要求所有錫(Sn)合金的供應商及精煉所均通過RMAP認證,必要時將至供應商及精煉所當地進行調查。
4.已確認目前千住金屬集團製品均使用非紛爭礦物。
5.一旦發現使用的新原料為紛爭礦物將立即停止使用並中止購買。
6. 千住金屬集團接受RBA指定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調查。
7. 基於顧客要求千住金屬集團可提供用於CMRT調查的供應商及精煉所名相關情報。
以上
千住金属工業株式会社 取締役 CSR推進本部長
佐藤 有香
(注1)關於RBA
(注2)RMI(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、舊CFSI)
(注3) 美國多德-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1502條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最終條款http://www.sec.gov/about/laws/wallstreetreform-cpa.pdf
http://www.sec.gov/rules/final/2012/34-67716.pdf
(注4) 歐盟衝突礦產規則
https://eur-lex.europa.eu/legal-content/EN/TXT/?uri=CELEX:32017R0821
https://op.europa.eu/en/publication-detail/-/publication/8b0e378b-3c59-11e7-a08e-01aa75ed71a1/language-en